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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严查违规吃低保者
字体大小:           2017年7月12日        作者:本报记者 李伟 通讯员 李霞         文章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南岩镇民政所副所长汪小荣在其妻子和其子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仍违规为他们办理城市低保,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汪小荣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弋阳县纪委近日作出的这一通报,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

2016年以来,弋阳县在专项巡察、信访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对公职人员本人及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反映较为强烈。为此,该县决定从今年3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三个阶段进行。整治内容包括:全县行政、事业工作人员(含教师、医生等),乡镇(场、街道)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分场干部本人及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的情况;在低保办理过程中,有无存在低保评议程序不到位、评议结果未公开公示以及办理低保采取并户等违规操作问题。

为便于群众监督,该县在乡镇集市、群众聚集区等地,公开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要求全县16个乡镇(站、场)1200个行政村在显著位置设立固定的低保公示栏,详细注明低保户姓名、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

据弋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江新炜介绍,这次专项整治,设置了自查自纠环节。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原则,对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的,根据情节,依规依纪从轻或免于处理;对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拒不自查自纠的,一经查实,不仅追缴违规所得、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比如樟树墩镇樟树墩村委会主任姚贵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以妻子和儿子名义享受城市低保,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龟峰管委会营销办副主任方长明未如实上报其父亲享受低保问题被纪委约谈,并在全县通报。

为确保享受低保人员的信息全面、准确,该县充分利用电子数据信息比对的方法,通过税务、车管、房管、社保、银行等有关部门,核查低保申请人员家庭情况,确保做到精准识别。同时,抽调人员逐人逐户调查,逐项逐条梳理,确保不错保、不漏保,保证专项整治稳步推进。

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共清退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乡村干部亲属违规享受低保225户321人,立案查处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停发低保资金200万元。在严查违规享受低保问题的同时,该县重新纳入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202户341人。(本报记者 李伟 通讯员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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