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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系列评论之二
字体大小:           2015年10月22日
  

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系列评论之二

江纪平

  

   聚焦重点对象、抓住主要矛盾,是推进工作的重要策略和方法。这既是我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经验,也是这次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的突出要求。实践一再表明,如果重点不聚焦、抓不住,就会大水漫灌、水过地皮湿,任何工作都难以深入下去,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重点不能泛化,重点是具体的。这次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就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省、市、县行业行政监管部门、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怎样理解这个重点?主要包括两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来,示范带头、以上率下;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把专项治理工作抓起来。

  各级领导干部既是专项治理的组织者、执行者,也是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要积极响应省委的号召,闻风而动、立行立改。特别是此前由于各种原因,曾经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更要深刻领会省委的良苦用心,珍惜组织给予的宝贵机会,摒弃“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立即终止违规行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退出,向组织报告情况,将不当利益上交廉政账户。目前没有此类问题的,也要自觉查摆,如实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把自查自纠作为自我反思、自我警醒、自我教育的过程。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责任担当的本质是对党忠诚。什么叫主体责任?什么叫第一责任人责任?其实就是一句话,守土尽责、自己干净。既不能明哲保身,以为自己没事就万事大吉;也不能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只有把自身的标杆立起来,同时又把肩上的责任担起来,才能称得上领导有力、履职到位。

  自己清还必须身边清,家风清正才能保家人平安。在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前门当官,后门开店”、“一人当官,全家腐败”的事例屡见不鲜。这次专项治理明确规定,领导干部默许、纵容、授意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的,或事后知情,不制止、不纠正,导致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发生的,按规定进行处理。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告诫,把握公私之间的界限,建立健康和谐的政商关系。要严格遵守省委“作风建设20 条”和各项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坚决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允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在工程项目中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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