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南县第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的公告
|
|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2017年10月10日 |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25日,县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县委办等14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重点了解被巡察对象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以及被巡察对象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改作风、提效率”等方面的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县委办、县农发办
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县政府办、县水保局
第三巡察组巡察对象:县人大机关、县煤监局
第四巡察组巡察对象:县政协机关、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五巡察组巡察对象:县稀土局(含县稀土公司)、县果业局
第六巡察组巡察对象:县供销社、县口岸办、县苏区办、县人防办
联系电话:0797-12388,0797-3541359
电子邮箱:lnxwxcz01@163.com
接访地点:县纪委信访室(行政中心143室),电话接听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欢迎广大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涉及的人和事通过写信、打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相关巡察组联系;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涉法涉诉、个人利益诉求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交有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龙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