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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字体大小:           2015年1月20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东坑、黄沙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市纪委《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赣市纪发〔20149号)精神,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不良风气反弹,现就我县元旦春节期间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廉洁从政的表率。一是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不准拿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和土特产等年货礼节;三是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红包”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四是不准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五是不准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六是不准党员干部在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七是不准在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八是不准大操大办婚宴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九是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十是各考评组在进行2014年重点工作年终考评时不得收受考评单位的相关礼品及宴请,到乡镇考评时严格按规定执行用餐制度,不得饮酒。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二、加强学习宣传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党纪条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典型案例以及本通知精神等,强化教育,注重效果。要针对节日期间多发易发问题,深入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宣传栏、手机报、短信息、微信微博等,提前发信号、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形成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节日期间广泛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好风尚好习惯。

  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党委(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防范,自觉执行纪律,提前安排部署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本地、本部门以及下属单位和分管领域抓好各项纪律的贯彻落实,对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倡导和养成崇尚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进行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将点名道姓予以公开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县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财政部门要加强支付申请审核,防止通过虚开发票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支出预决算管理、会议和培训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审计监督;公安机关要配合抓好公车私用和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查办,及时移交线索;工商、公安、文广、食品药品监督、规划建设、税务、城管、环保等部门要继续依法依规加强对私人会所的监督检查,严防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发生。

  龙南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97-3541359。龙南县廉政专户开户银行:农村合作信用社金水分社,账号:1392992770000237470001

  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请于201532日前报县纪委监察局(径送县纪委效能办)。

  中共龙南县纪委

  中共龙南县监察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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