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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字体大小:           2017年3月09日

近日,县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渡江镇岭下村原党支部书记钟某某春节期间违规收受钱物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渡江镇违建户陈某某送给时任岭下村党支部书记钟某某4条香烟和2000元,请托对其违章建房予以帮忙关照。因渡江镇继续对陈某某违章所建房屋进行执法,陈某某请托事项未办成,钟某某于20142月将2000元钱及4条香烟折算成的900元钱退还给了陈某某。2017216日经渡江镇党委研究并报县纪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钟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程龙镇卫生院院长黄某某、南亨乡卫生院院长李某某违规接受医药代表的娱乐活动和宴请问题。经查,20167月初,黄某某、李某某一行受江西省某医药公司赣州分公司医药代表陈某某邀请,分别携带两名亲属与程龙镇卫生院四名工作人员共计十一人前往广东从化摘荔枝,并接受陈某某的宴请。期间,陈某某在荔枝园购买了荔枝分别送给黄某某、李某某等人。此次行程共计花费人民币约2900元,其中部分费用由陈某某支付。2016821日,黄某某、李某某等人主动将2900元违纪款上缴龙南县廉政账户。201699日,县卫计委主要领导对黄某某、李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向县纪委和县卫计委作书面检查,并在卫计委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杨村镇紫霞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32月至20152月,杨村镇紫霞村违规发放村干部节日、绩效、春节值班、护林员工资等补助共计54000元。对此,时任村支书赖某某、村主任徐某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713日,经杨村镇党委会议决定并报县纪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赖某某、徐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同时收缴违规领取的补助款。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改作风、提效率决策部署,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将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崇廉拒腐,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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